科學認識妊娠合并心臟病——徐州市婦幼保健院產科副主任朱錦明
發布時間:2010-06-22供稿:瀏覽量:18071次
本期專家
朱錦明,徐州市婦幼保健院產科副主任、副教授、醫學碩士、碩士研究生導師。1992年從徐州醫學院醫療系畢業后,一直從事婦產科臨床工作。2002年在北京大學婦產科學系攻讀碩士學位,致力于“胎兒脂肪酸氧化代謝缺陷于妊娠期孕婦肝損害關系”的研究,并獲得北大“優秀學生獎學金”。
擅長:在妊娠合并癥、并發癥及胎兒先天缺陷診斷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臨床經驗;先后在《中華婦產科雜志》、《北京大學學報》(醫學版)及《中國婦產科臨床雜志》等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論著多篇。目前,參加國家科技部重大科研項目一項、市科技局、衛生局科研課題各一項。目前擔任省中西醫結合學會婦科分會常務委員、徐州市生殖醫學會秘書等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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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心臟病的發生率雖然不太高,但死亡率較高。據市婦幼保健院產科副主任朱錦明提示:要降低妊娠合并心臟病的死亡率,重視孕前及孕期保健尤為重要。
心臟病患者能否妊娠? 據朱錦明介紹,妊娠使血容量、心排血量及心率增加,使心肌耗氧量加大,這些都可顯著加重心臟的負擔。因此,心臟病患者能否孕育,除重視孕期監護外,孕前咨詢也極為重要,哪些心臟病患者可妊娠,哪些不能妊娠;即使是允許妊娠的幾種類型心臟病,也還要根據其心臟的功能狀況,才能決定能否妊娠。
有下列情況者不宜妊娠,即使已是妊娠早期也應予以終止: 心功能Ⅲ級及Ⅲ級以上者;有過心力衰竭病史,妊娠后發生心衰的可能性較大;紫紺型先天性心臟病、聯合瓣膜病變、有風濕活動及細菌性心內膜炎者;心電圖提示有房顫、心室肥厚及心肌損害者;未經手術糾治的心臟病患者,或雖經手術治療,但仍未能改善心功能者;心功能檢查,射血分數(EF)≤60%,心排血量指數(CI)≤3.01/m2等。
無以上不宜妊娠內容者,心功能為Ⅰ~Ⅱ級,也無糖尿病、甲亢、高血壓及腎臟病等合并癥者,可以妊娠。朱主任提醒道:妊娠后應在內科和產科醫師共同嚴密監護下,定期進行產前檢查,大多能耐受妊娠和分娩,千萬別掉以輕心。
產前診斷不可少 妊娠期要嚴格進行定期產前檢查:妊娠20周前,每2周1次:20周后,尤其32周后,每周1次,有助于及時發現早期心衰。發現早期心衰應立即住院治療;要保證充分休息,每天保證有10小時睡眠,避免情緒激動,以減少氧耗量;要積極預防、及時消除引起心衰的各種誘因,如糾正貧血,避免上呼吸道感染等各種感染;飲食應以高蛋白、高維生素、低脂肪及低鹽為宜,孕16周后,每日食鹽量不宜超過5g;適當控制體重,整個孕期體重增加不宜超過10kg,以免加重心臟負擔。
要加強對心功能狀況監護,發現早期心衰的表現:輕微活動后出現胸悶、氣急和心悸等現象;體重迅速增加,每周超過0.5kg;夜間出現胸悶、氣急,不能平臥的現象;肺部聽診于肺底部聽到羅音等。出現早期心衰表現后,不可大意,應及時住院治療,以免病情加重,造成不良后果。
分娩期檢查:
臨產后,首先根據孕婦當時情況,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——對胎兒偏大、心功能Ⅲ級及Ⅲ級以上或陰道分娩的條件較差者,宜選擇剖宮產術結束分娩。對心功能Ⅰ~Ⅱ級、胎兒正常大小、陰道分娩的條件較好者,可在嚴密觀察下陰道試產。
產褥期檢查: 產后3日內,尤其是24小時內,是發生心衰的危險期,應密切監護。腹部砂袋應于分娩24小時后去除。分娩后,應給予廣譜抗生素預防感染,抗生素使用時間為1周左右,無感染征象時方可停藥。心功能為Ⅲ級及Ⅲ級以上者,不宜哺乳。產后,尤其剖宮產術后,應早期活動肢體,以免引起靜脈血栓。分娩后應采取切實有效的避孕措施,宮內節育器有可能導致感染,不宜采用。不宜再妊娠者或愿行絕育術者,可行輸卵管結扎術(也可丈夫行輸精管結扎術),因心臟病女性的早孕人流術,風險較大。